校园充电停车场是为了便利家住较远的教职员工上、下班给电动车充电而设置的,但目前被个别同志用于长期放置自行车、电动车(特别是学生的超标电动车)等,已失去电动车充电停车场的基本功能。现根据广大教职员工的要求,对此充电停车场进行整顿,规定如下:
1.此充电停车场仅允许教职员工车辆充电时使用;
2.自行车、不充电的电动车等不得停放(需全部放至食堂架空层车库);
3.学生超标电动车、共享单车严禁驶入校园;
4.本规定自4月24日起执行,请有悖上述规定的教职员工及学生于执行期前将车辆移至食堂架空层停车场。同时为了校内防火安全,不得在夜间对电动车进行充电。
保卫科
2017年4月18日